| 可复制的“甘肃经验”:矿山安全监察改革的成功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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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出让的 9 宗矿业权(涵盖 7 宗探矿权与 2 宗采矿权)完成交易,总成交额达 4.01 亿元。这场交易展现出市场高度活跃的态势,既直观印证了湖南矿业权市场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更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从交易细节来看,本次出让的 7 宗探矿权起始价合计仅 211 万元,经多轮激烈竞价后,最终成交价飙升至 11593 万元,总溢价达 11382 万元。其中,沅陵县金场溪矿区金矿普查项目的竞价堪称焦点,历经 215 轮报价角逐,最终以 3550 万元落槌;而 2 宗采矿权则均按起始价顺利成交,两者起始价合计 2.85 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湖南省地勘基金在此次交易中再度出手,成功竞得 1 宗探矿权,延续了其在商业性探矿领域的布局节奏。 竞买过程中的热烈氛围,充分彰显了市场对湖南矿产资源的信心。9 宗矿业权均吸引到 2 家及以上企业参与申请,多宗探矿权更是有 4 家以上符合资质的企业同台角逐,最高报价轮次高达 215 次,足见市场对湖南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前景的浓厚兴趣与坚定预期。竞得企业涵盖省内多地主体及部分省外企业,这一多元格局直观反映出湖南矿业权市场的高开放度与强吸引力。尤为关键的是,尽管部分探矿权溢价显著,但整体成交价格始终处于合理区间,未出现异常高价,且所有矿业权全部成交、无一流拍,清晰展现出当前湖南矿业权市场理性健康的运行特质。 此次矿业权出让的成功,是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重要实践成果。活跃的交易不仅充分释放了矿产资源的内在价值,切实维护了国家资源所有者权益,更为地方财政带来可观收益,为财源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涌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既强化了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又为区域相关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对稳定经济增长发挥着积极作用。 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署,后续将扎实推进成交矿业权的落地工作:一方面督促竞得人依法足额缴纳出让收益,另一方面全程协助办理勘查开采许可手续,推动这些矿业权尽早进入实质运作阶段,为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资源根基。[1] |
| 关键词: 矿山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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