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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守生态与资源底线 广西全面推进涉重金属污染及非法采矿专项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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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广西全面启动涉重金属污染环境案件十年倒查专项行动及黑恶犯罪打击整治三年专项行动以来,全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规范管理双重目标,持续加大执法攻坚力度,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涉重金属污染环境领域累计立案56件,非法采矿领域立案299件,以严厉执法守护生态安全、规范资源开发秩序。 在强化生态修复与权益保障方面,广西依法从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精准发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累计办理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及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案件126件,成功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1.1亿元,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震慑效应,切实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作为我国知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广西是国内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核心富集区域,矿产资源品类齐全、储量丰厚,采矿、选矿及冶炼产业积淀深厚,长期以来为国家战略资源保障及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受过往发展模式、产业结构布局等多重因素影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显现,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成为制约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影响群众民生福祉的突出瓶颈。据悉,2025年以来,广西严格对照国家相关行动方案部署,有序完成涉重金属环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污染源整改等阶段性任务,涉重金属污染事件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为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广西相关部门精准划定整治范围,聚焦刁江、大环江、下雷河等7个重点流域,覆盖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锰生产等14个重点行业,紧盯涉重金属企业、矿山、尾矿库等7个重点对象,针对铅、砷等10类重点重金属,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治。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梳理需整治涉重金属污染源1919个,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整治体系。 针对排查发现的污染源,广西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施差异化整治举措。对1564个可立行立改的污染源,第一时间推进整改落实,快速消除一批环境风险隐患;对355个无法即时整改的污染源,全面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科学划分高、中、低风险等级,逐一制定“一企一策”专项整治方案,稳步推进分类整治、系统治理,持续破解涉重金属污染与非法采矿顽疾,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1] |
| 关键词: 重金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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