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赋能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综合补偿新政推出系列硬核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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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何为生态补偿?此次新规又推出了哪些创新举措、带来哪些政策升级? 生态补偿是一项激励型制度机制,主要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助等方式,对主动开展生态保护、为生态环境建设作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相应补偿。经过多年持续探索与完善,我国生态保护补偿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机制覆盖范围、惠及群众规模、资金投入力度均位居全球前列。现阶段,中央每年投入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已超2000亿元,基本实现重点生态领域、重点生态区域补偿全覆盖,生态保护保障体系愈发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司长魏东表示,现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提供了坚实支撑,但当前体系仍存在不少短板亟待完善。其中,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商协同难度较大、补偿资金过度依赖财政投入等问题,制约了生态补偿机制提质增效、长效运行。 针对行业现存痛点难点,本次发布的新版实施方案出台多项针对性改革举措。方案明确,我国将统筹完善大江大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落地国家公园专属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同时,进一步强化对生态保护主体的扶持保障力度,依托对口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现有成熟帮扶机制,健全重点生态区域群众增收配套政策与帮扶举措,精准赋能生态保护地区群众增收致富。 新政着重向生态脆弱、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持续优化区域生态补偿体系。将科学统筹生态管护岗位设置规模,合理划定人均管护责任面积,细化完善补贴标准,让生态保护岗位设置更规范、补偿补贴更精准。 为破解补偿资金来源单一的瓶颈,本次方案重磅提出,将积极探索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拓宽资金供给渠道。 魏东解读称,设立专项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是补齐资金短板、优化补偿格局的关键举措。通过这一创新模式,能够有效打破财政单一投入的局限,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调节”的多元化生态补偿体系,切实让每一位生态保护参与者、生态贡献主体持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1] |
| 关键词: 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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