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
1. 认真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上级主管机关的指示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 领导编制工厂的长远发展规划,审定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提出各个时期工厂的奋斗目标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使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开拓前进。
3. 加强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全面完成任期责任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4. 领导全厂进行技术革新,搞好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和新产品开发,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努力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
5. 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方针,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满足用户需求,不断争创名牌,积极扩大产品出口。
6. 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7. 加强职工文化技术教育,促进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工厂人员素质。
8. 坚持“用人唯贤”的方针,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干部政策,正确使用选拔和培养干部。
9. 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使职工收入逐年增长,集体福利条件不断改善。
10 负责搞好与厂职代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副厂长、“三总师”、各级组织、各个部门的积极作用。
11. 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征求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12. 全面主持各项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厂长办公会、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使生产行政的各项重大问题得以及时的研究和处理。
13. 保证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不受侵犯。
14. 坚持“一支笔”批钱的原则,按财务制度规定,负责审批工厂费用开支。
(二)职权
1.对工厂整个生产经营工作有决策指挥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时处置权。
2. 对厂级副职人选的提名报审和中层行政干部的任免有审批权。
3. 按国家和企业规定,有权对职工进行奖惩。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