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2502--90
(1990年10月16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91年7月1日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含氰废物污染控制的分级方法和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值,以及含氰废物的处置与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废物。
2 引用标准
GB 5086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
GB 7486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
3 术语
3.1 含氰废物
指任何过程中产生的含氰固态或半固态废物,包括尾矿、废渣、污泥和尘渣等。
3.2 废物含氰量
指废物在浸出液中总氰化物的浓度。
4 标准分级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分为两级。
4.1 第一级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4.2 第二级
指本标准实施之前,已有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5 标准值
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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