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轮发电机通用技术条件 UDC 621.313.322
GB 7064-86
General requirements on turbogenerators
国家标准局1986-12-18发布 1987-12-01实施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6000~600000kW,安装在固定地点,其冷却方式为空气、氢 气、水或两种冷却介质同时使用进行间接或直接冷却的三相汽轮发电机。
凡本标准中未规定的事项,均应符合GB755-81《电机基本技术要求》的 规定。
对具体产品若有特殊要求,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由订货方与制造厂共同商 定。
2 型式和基本参数
2.1 额定转速
对50Hz的电机1500r/min或3000r/min。
2.2 型式
2.2.1 拖动型式
本标准规定的汽轮发电机由汽轮机直接拖动。
2.2.2 通风型式
采用闭式循环的通风系统,由气体冷却器将空气或氢气冷却。
2.2.3 供水型式
绕组用水直接冷却的电机,其冷却水一般应由独立循环的水系统供给,并用 水-水冷却器将该系统的水冷却。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