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循环经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山西省全国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全团建议,请求国家尽快审批 《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为能源大省实现转型发展作出有益的探索。
山西发展循环经济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山西省以煤炭、炼焦、电力、冶金等传统产业为主体,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物。这些废物绝大多数具有回收利用价值,较易回到本生产系统,或者为别的产业所利用。山西资源型产业之间具有容易耦合特点,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承载平台。如以煤为原料的焦化、电力、钢铁企业,在煤矸石、粉煤灰、废钢渣综合利用和废气、废水、余热回收等方面都有很强的关联性,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便利条件。煤炭及其焦化产业、冶炼及其铸造产业、铝土及铝工业等,既是资源型特色产业板块,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建议说,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发挥煤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巨大潜力。伴随着煤炭的采掘、加工和产品输出,产生了大量的副产品和伴生矿,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可形成多个资源再利用的产业链条。
建议认为,批复《规划》的条件已经具备。山西已编制完成了《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国家发改委非常重视山西省循环经济工作,2008年4月组织国内着名院士、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7月山西省又组织院士、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山西省人民政府已将《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
《规划》明确提出了从生产领域和生活领域入手,发展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构建工业废弃物交易流体系和生活废旧物资交易体系,实现企业、产业、园区和社会以及“四个层面推进”的发展策略和实现途径。
建议国务院尽快审批 《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的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规划》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如将镁渣、焦炉煤气和煤层气列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资源价款分成和返还政策,鼓励煤电联营发电项目发展的优惠政策等等,对于循环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务院批准《规划》,有助于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二是有利于探索资源能源大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创新模式。《规划》经国务院审批后,可以作为全国试点省示范性规划,为其他资源型省份循环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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