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根本上解决我省煤矿企业“多、小、散、乱”的格局及安全基础薄弱的现状,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4月15日省政府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配套规定,吹响了煤炭资源和企业兼并重组攻坚战的号角。《通知》明确了兼并重组整合目标,落实了兼并重组整合责任,确定了兼并重组整合主体标准,明晰了兼并重组整合编报方案,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6月9日,省政府又召开第40次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这一切,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坚定不移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的决心。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因煤而兴,问题也因煤而生。“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及煤炭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确定的路线图,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通过以兼并重组、整合改造、有序开发为重点,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保障安全,扶优汰劣、改中建大,产能置换、优化结构,依靠科技、促进升级,深度加工、洁净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全省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但是,我省煤炭工业仍然存在着产业素质良莠不齐、产业发展极不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安全保障能力较低等诸多“病状”,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坚定不移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从我省实际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省“三个发展”的必然选择;是煤炭工业自身结构调整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当前应对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启动以来,进展较为顺利,效果初步显现,但也要看到推进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
全省上下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定信心、坚定不移,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市县两级政府作为整合重组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临一线,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狠抓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企业是兼并重组的实施主体,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参与。特别是五大煤炭企业集团,要将这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主动承担任务,做出应有贡献。要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按照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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