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香港交易所发布公告称,下周一(10月20日)将开始进行黄金期货交易。
与此同时,香港交易所公布了即将开始交易的黄金期货合约的流通量提供者、按金水平及信息供货商讯息代码等具体细则,这是香港交易所继7月31日推出黄金ETF基金后又一重大投资举措。
公告显示,港交所下设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已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时富商品有限公司及永丰期货有限公司作为黄金期货合约的流通量提供者。
据香港交易所网站信息显示,流通量提供者的责任为,在每个历月至少七成的交易时间为现货月(或与流通量提供者协议的任何其他合约月份)合约提供持续报价,所提供的买卖盘差价将不超过0.50美元及合约张数须至少达10张;或于每个历月响应至少一半就现货月合约的开价盘要求,所提供的买卖盘差价不得超过 0.70美元及合约张数须至少达10张,报价并须于10秒内响应,且该开价盘须保留至少10秒。
有关流通量提供者的报价服务及其回报是期交所委任流通量提供者时两者之间的商业协议。根据有关协议,由于市况可能不时逆转,期交所的行政总裁可因应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豁免流通量提供者的部分责任。
期交所订定黄金期货的按金水平规定。规定显示交易所参与者向其客户收取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是:黄金期货基本按金为每张11040美元;维持按金为每张8832美元,而跨期按金为每对3312美元,维持按金为每对2650美元。(东方早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