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漏油污染海洋最高仅罚20万元?!不久前,中海油渤海湾漏油事件涉及的“挠痒痒”处罚标准引发网友强烈质疑,认为一些“苍蝇拍”式处罚标准等于事实上在纵容违法者。
漏油污染海洋罚款20万元环保处罚力度需“猛药”
近期发生的中海油渤海漏油事故,造成周边若干平方公里的海水一夜间由一类水变成了劣四类水,按法律最高仅被处罚20万元,而不久前美国对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施行的是百亿美元的苛刻惩罚。
法条引述: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活动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海洋部门可提出生态索赔。
网言网语:网民“小菁”说,当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至今,国家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而肇事方企业仅向环保部门缴纳100万元罚款及向当地政府“捐助”500万元。5年多来,也没有一个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向肇事企业进行生态索赔。
专家观点: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说,此次事件再次暴露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滞后,凸显出企业利益和责任严重不匹配的现实。如很多油企、矿企、药企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向江河湖海“直排”不过被罚几十万元而已,怎会花几千万元用于环保?
矿难罚金竟无明确规定
需用“重罚”扼住贪欲
“动辄伤亡数十人、甚至一二百人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触目惊心,最高量刑才7年,难怪我国产煤百万吨,死亡率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
法条引述:我国刑法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规定,情节特别恶劣的直接责任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罚金没规定。
网言网语:网民“ROY”说,坐几年牢就能抵消数十条、上百条性命,难怪一些黑心老板把劳动者的生死当儿戏。
专家观点:民盟中央常委陈万志说,采矿业已是美国非常安全的行业,这与美国先后制定了多部矿山安全方面的法律、安全标准要求越来越高密切相关。反观我国,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确实畸轻,对罚金也没有规定,与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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