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沪铜主力合约0901以跌停开盘,终盘以29780元/吨报收,自2005年6月1日以来,沪铜首次跌破30000元/吨的大关。这仅仅是大宗商品价格最近惨烈下跌景象的一个缩影。除黄金能够独善其身之外,其它有色金属价格的下降幅度平均超过了50%。
“在大宗商品过去的牛市中,很多上市公司出于各种原因收购或是注入了矿山,按照现行评估方法评估出来的结果与现在的市场价值相比,这些矿山的价值被大大高估了,但是,由于监管层在今年8月才要求披露矿业权交易的详细情况,上市公司到底注入了多少'有毒’资产,还不知道。” 信达证券分析师范海波认为,这是一个“美丽的谎言”。
高价格参数低折现率
据了解,目前矿业权评估主要参照的是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7月10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2006年第18号公告)(以下简称18号文)。而《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以下简称《修改方案》)则具体明确了矿业权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以及参数设定。
《修改方案》所规定的范围涵盖了煤矿、有色金属矿山、铁矿以及包括磷矿、盐矿等在内的化学矿山。
“《修改方案》扩大了现金流折现法(Discounted Cash Flow)的适用范围。” 范海波称。所谓现金流折现法,是指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期,然后选择合理的贴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合成现值。
“普查阶段是指矿还不知道有没有,详查阶段是指矿已经基本上有了,目前,上市公司收购的矿山基本上都是普查阶段以上的矿山(不包括普查阶段),所以,可以肯定的是,注入上市公司的矿山,无论是采矿权还是探矿权,评估的时候都使用的是现金流折现的方法。” 范海波称,对于探矿权,评估机构可以在预计探矿所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后,将其转化为采矿权,模拟出未来的数据。
不过,“现金流折现法最致命之处在于基本假设太多,貌似精确,但是,如果改变其中一个系数就可以使评估结果天壤之别。”财富证券徐福星称,其中最重要的两个参数是价格和折现率。
《修改方案》中对价格参数有如下规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和价格波动大的矿种,可向前延长至 5 年。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