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31日召开的2015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上,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长赵家荣对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赵家荣表示,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我国从国家层面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经历了“十一五”和“十二五”两个发展时期,在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家荣介绍,近年来,我国循环经济取得的成果包括:战略地位日益凸显、法规体系初步建立、规划引领作用增强、试点示范成效显著、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政策机制不断完善、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我国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这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史上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赵家荣介绍,在“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中,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任务。党的十七大将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党的十八大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到新的战略高度,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今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发展循环经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在完善立法体系方面,2008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确立了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并做出一系列制度安排。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这是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后出台的第一个行政法规,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领域建立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有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了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些地方发布了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初步形成了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构成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赵家荣说。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