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是高技术领域和国防建设的重要基础材料,是稀缺又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我国是世界上稀土储量、生产量、出口量和消费量第一大国。今年以来,受国家稀土管理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国稀土出口陷入量增价跌困局,并有进一步加剧倾向。据统计,1月至9月,我国出口稀土2.34万吨,同比增长15.8%,出口金额16.9亿元,同比减少5.9%。稀土矿权交易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一是国家稀土管理政策调整。由于2014年我国与美国、日本、欧盟在关于稀土出口的WTO诉讼案中败诉,今年1月,我国取消了长达17年的稀土出口配额限制;5月,国家又取消了稀土出口关税,稀土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此外,国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将稀土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配额取消后,降低了出口门槛,企业生产成本降低,相当于出口价格下降15%至25%,提升了我国稀土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是出口定价权未合理回归。长期以来,我国出口稀土的定价权一直受国外进口商所左右,我国争夺稀土定价权的努力仍未取得明显成效,出口定价权仍然受日本、美国等国外需求者所控制。国外一些有实力的贸易商和企业在低价时大量购进中国稀土产品,价格上涨时则停止采购、使用库存,待再次降价时再采购,迫使国内企业竞相降价出售。以日本为例,日本长期从中国大量进口廉价稀土,在其国内储备了可供20多年的廉价高质量稀土,中国提高稀土产品价格,日本便减少进口量,导致国内企业无法生存而不得不降低价格。
三是产能结构性过剩严重。我国稀土加工产品主要集中在永磁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和抛光粉等中低端领域,上游开采、分离环节产能过剩,下游应用产业发展滞后,低中附加值的稀土初级产品出口额占75%,大部分高端材料还需进口。2011年之前,我国稀土上游产品产能约18万吨至20万吨,2011年底增长到30万吨,2014年已达40万吨左右。另外,多地稀土产业园区重复规划建设加剧了稀土产品产能过剩局面。目前,全国已建稀土产业园区19个,还有多个正在筹划建设,这些园区规划建设类同,多以资源为核心向中下游产业链延伸。此外,稀土高端应用产品的核心技术专利主要掌握在日本、美国、法国等发达国家手中,并以其专利技术优势阻止我国进入高端稀土领域。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