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陕煤铜川矿业公司了解到,该公司近日出台了《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规定》,首次对矿井总风量不足和瓦斯漏检假捡的行为或现象,纳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管理规定中,对其均视为重大隐患,将严厉追究责任。
《规定》针对凡矿井总风量不足的,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或随意断开风筒的,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等,一律视为重大隐患,立即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并填写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报告表,责令整改,并严格追究责任。同时,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没有按期整改的,依据奖惩细则加倍处罚,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据悉,该规定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进行了重新规定,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规定进一步明晰,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验收、延期规定重新界定,对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进一步细化,并设有责任附表,一目了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