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国家安监局发布《关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发现问题的通报》称,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7项专项监察方案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7号)要求,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及所属监察分局深入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监察,共抽查煤矿建设项目906处,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3755条,下达执法文书1231份,责令局部停止施工118处,责令停止建设135处,行政罚款2847万元。
《通报》指出,通过此次专项监察,发现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依旧存在突出问题: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然存在,长期停建项目安全管理滑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山西、陕西、新疆等省(区)个别煤矿建设项目手续不全,存在未按要求停止施工的现象;部分煤矿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施工或者开采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变更安全设施设计;部分建设单位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存在联合试运转超期、违规组织生产等现象。
资源整合技改煤矿受近期煤炭市场波动影响,生产欲望强烈,边技改边生产现象有所抬头,个别煤矿甚至借改扩建之名违法组织生产。一些建设项目存在“批小建大”问题,如山西省朔州市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批准能力为90万吨/年,但2016年11月份出煤40万吨。
部分煤矿建设项目受各类因素影响,投入不到位,工期延长甚至长期停建,停建期间未制定或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甚至存在“一停了之”现象。全国现有1023处建设项目长期停止建设,河北邢盛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已接近6年。部分已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方案予以淘汰退出的煤矿建设项目,未实施关闭。
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对项目施工相关单位协调管理力度不够。部分施工单位存在资质挂靠问题,且人员流动性大,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不高。
部分设计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派相关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部分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足,对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部分煤矿建设项目无监理单位。湖南、四川、贵州等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无资质。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