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自2018年11月23日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1月23日15时启动二级级应急响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①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全市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②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橙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同时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具体措施措施: 各部门落实《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Ⅱ级响应措施 (一)扬尘源及其他面源减排措施。 1.全市(郑州市,下同)停止建筑拆迁(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室外电焊、喷涂、粉刷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重点民生工程除外)。裸露场地应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2.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在空气湿度小于65%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2次(非冰冻期);在空气湿度大于65%时,在日常基础上适当增加湿扫,并减少洒水、喷雾频次。 (二)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 1.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2.工业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橙色预警或错峰生产要求,从严实施停产或限产。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车、物料运输(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重点民生工程,发放橙色预警通行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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