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范围内责令停产整顿矿井451处 停建矿井34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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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处长赵玉辉在日前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国家煤矿安监局按照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据调度快报,截止5月23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54起、死亡93人,同比分别下降44.3%和31.1%。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共计451处,停建矿井34处。 赵玉辉介绍,目前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有两个执法部门。一个是,国家实行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另一个是,各级地方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地方监管职责。 其中,今年以来,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共监察矿井3769处、5194矿次,对正常生产建设的煤与瓦斯突出、高瓦斯、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矿井,平均每处煤矿监察1次以上。 共查处事故隐患50927条,其中重大隐患258条。 共实施行政处罚2734次,其中:对煤矿企业处罚1502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1232次。 共罚款3.63亿元,其中:监察执法罚款3.02亿元、占罚款总额的83.2%;事故罚款6100万元、占罚款总额的16.8%。 共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241个,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21处、停建矿井34处,停止运行或使用设备677台(套),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21次。 共约谈煤矿企业210次、约谈企业管理人员990人次、约谈中介机构3次、约谈地方政府或监管部门29次。 通过国家监察执法,督促企业加大内部责任追究力度,共实施党政纪处理问责243人次,调整“五职矿长”58人次,解聘从业人员15人次,罚款1590人次、罚款金额645万余元;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煤矿企业27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煤矿企业6家,曝光重大隐患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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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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