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直接关闭退出煤矿,并给予100元/吨一次性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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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公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对云南省煤炭关闭政策进行调整和细化,除了增加直接退出条件外,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单独保留,可以整合重组,并提出关闭退出支持政策。其中,省级对直接关闭退出的合法合规煤矿产能按照100元/吨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参与整合重组的煤矿、列入限期开采的煤矿不予补偿。 9种情形之一的煤矿一律直接关闭退 该《意见》明确,分类逐矿甄别,规范确定类别。 直接关闭退出类。凡有以下9种情形之一的煤矿,一律纳入直接关闭退出范围: 一是资源赋存条件差、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煤矿产能(建设规模)低于30万吨/年且不具备升级改造条件的。 二是煤矿采矿许可证范围或划定矿区范围与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存在交叉重叠,扣除重叠部分后,可采储量不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的。 三是煤与瓦斯突出等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达不到法定安全条件的。 四是煤层倾角大、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赋存不稳定,实现不了机械化开采的。 五是截至2020年底不能办理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审批、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的。 六是取得开工备案回执后3个月未开工建设的。 七是非政策性停产超过12个月或非政策性停工超过36个月等长期停产停建的。 八是超过批准的建设工期1年及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 九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矿井规模应当予以关闭的。 同时满足4个条件可单独保留 单独保留的煤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单井产能(建设规模)30万吨/年及以上,其中曲靖市、昭通市平均单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二是有合法采矿许可证(含依照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可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煤矿),资源条件能满足规定服务年限和生产需求。三是不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保护地、禁止勘查开采区等或扣除重叠区域后,能满足单独保留条件。四是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技术上可行,能实现机械化开采。五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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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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