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关于煤矿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风险的提示函》,提示煤矿复工复产期间可能存在8大类安全生产风险,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 安全风险辨识不深入、不全面的风险。煤矿存在对安全风险看惯了、干惯了、习惯了的现象,部分煤矿存在通风系统不可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完善、下井人数超定员等问题。 防控措施: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河北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办法》,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检查管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煤矿要提高认识,立即开展对新安装(更换)机电设备设施、顶板、通风系统、运输系统的专项风险辨识,切实把风险辨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风险。煤矿企业避重就轻,搞选择性排查,排查上报的都是容易解决的小问题。 防控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力度,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灾害、风险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排查计划,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复工复产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前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现场检查验收和审查签字等程序。煤矿没有全面排查隐患、未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或未完成隐患治理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设备应急管理处置措施不完善的,不得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标准和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风险。近期煤炭供应紧张、煤炭价格走高,煤矿企业的生产建设欲望强烈,急于复工复产,易存在降低标准、把关不严等风险。 防控措施:煤矿企业复产复工必须按照自验、提出申请、组织验收、审核签字4个基本程序严格把关。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在验收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煤矿的监管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不得复工复产;对长期停产停建煤矿,要严格落实盯守或巡查责任,严禁擅自恢复生产或建设。 “三违”造成事故的风险。因春节期间走亲访友、休息不好等可能造成身体状况不佳、精神不振,工作中可能存在疏忽大意、违章操作、甚至出现酒后下井等现象。 防控措施:煤矿要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关心职工身心健康和生活,召开收心会,对职工进行心理疏导,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要对各类人员进行排查,做到身体和精神状态不佳的不准下井作业;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体检,存在不胜任工作岗位病症的,必须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进行治疗。职工个人身体不适,应主动就医并向单位报告,杜绝带病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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