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解决地质资料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升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服务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和绿色低碳发展,自然资源部依据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和《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等有关规定,修订印发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方面更好地了解《通知》的主要内容,熟悉相关管理政策,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通知》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电磁介质等形式的原始地质资料、成果地质资料和岩矿心、各类标本、光(薄)片、样品(或副样)等实物地质资料,具有极其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对成果地质资料、原始地质资料和实物地质资料实行统一汇交管理。”为加强地质资料管理,2017年,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有效期8年,为确保地质资料管理制度衔接,解决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同时将近年来地质资料管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制度化、规范化,需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 新形势下,党中央高度重视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工作。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的回信中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指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和汇交人开展相关工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地球系统科学研究等提供更加丰富、便捷、高效的地质资料数据资源支撑,自然资源部修订并发布了《通知》。 《通知》修订把握的原则是什么? 《通知》修订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继承发展原则。总体上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留原文件构建的地质资料管理和服务的制度体系,吸收近几年实践成熟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服务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提升地质资料汇交效率、管护能力、服务水平和监管力度为目标,针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明确规范,提出具体措施。三是坚持优化服务原则。围绕提升地质资料服务能力和服务效能,在优化地质资料组织、加强集成研究、规范基本服务、提供多元化服务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坚持可操作性原则。对地质资料汇交流程、汇交要件、文件格式、组织形式、特殊情形的汇交管理、违法信息管理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使修订后的《通知》更具行业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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