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务
1. 在分管副厂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 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和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 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并负责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
4. 根据设备动力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全厂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5.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 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以及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制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7. 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8. 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9. 做好本部门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10 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11.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2. 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的订货合同。
2. 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
3. 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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