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以增强技术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寻求体制上的突破和机制上的创新,推进质检技术机构的发展。6月30日,陕西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集团)(以下简称省煤检集团)正式组建。这是该局积极探索技术机构改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益尝试,标志着陕西煤炭检验事业步入新的里程。
新组建的省煤检集团隶属于省质监局,由该局所属的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能源所)设在省内的煤检中心以及省外主要产煤区的煤炭检验分支机构组成。组建后,省煤检集团通过股份制、合作、委托等多种形式,对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整合,实行人员、财务和业务的三统一管理,并承担全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定期、委托、仲裁检验和政府下达的专项检查工作。
加快技术机构改革步伐,优化配置检测资源,是“十一五”期间陕西省质监局推进技术机构发展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从2006年制定《陕西省质监系统“十一五”检验检测机构专项建设规划》、2007年出台《陕西省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到《陕西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业务发展改革指导意见》,省质监局一直在寻求采取不同方式和分层次、有计划地稳定推进系统内部的技术机构资源、授权机构以及社会检测技术资源的改革、改组和整合的路子,旨在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检测项目全的检验检测体系,打造适应市场需求、综合实力强的质检技术机构,有效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陕西作为我国煤炭资源大省,2008年煤炭产量达到2.4亿吨。长期以来,煤电双方因煤质发生的纠纷,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甚至给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为有效化解因煤质纠纷带来的不利影响,能源所成立30多年来,在拓展检验业务方面积极实践。由1980年最早开始的驻厂检验、1999年开展的委托检验,到2004年在全国率先进行的第三方公正检验,都为成功解决煤电纠纷提供了科学、公正的贸易结算数据,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成功模式的探索,提升了陕西煤炭检验机构的品牌影响力,检验机构得以发展壮大,先后建立了15个煤炭检验分支机构,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煤炭检验网络。检验能力不断提升,从当初的1000多万吨提高到2008年的2亿多吨,这一数量已经超过全国煤炭年产量的10%。检验装备精良,达到了国内、国际先进水平,可以进行煤炭全部项目的检验,并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才,团队优势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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