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国的云铜高管 "股票案"昨日在开庭时遭遇尴尬,因案件鉴定方当庭无法解释清楚被告方辩护律师的两个问题,法院决定择日再审.
此前一天,该案也因意见分歧太大而不得不延迟至昨日审理."目前很难预料需要等待多久才能再次开庭,"昨日,被告方辩护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若一些关键问题不达成一致,庭审将会非常艰难.
股票案公审未果
22日,轰动全国的"云铜股票案"在昆明市中院审理,检察机关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分别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陈少飞,云南昌立明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立明公司)原总经理郑汝昌及原副总经理戴琨提出指控.
在此之前,此案的公审日期几度生变.早在今年4月,本报就曾在全国率先披露了这起腐败案的诸多细节.直至7月22日,公诉人昆明市检察院和被告云铜原副总兼董秘陈少飞、富邦系重要成员郑汝昌及其下属戴琨的辩护律师才对簿公堂,展开激烈的争论.
公诉人称,2006年,云铜准备非公开增发股票,富邦公司董事长郑海若(另案处理)和昌立明公司总经理郑汝昌欲认购,就和陈少飞共谋,以"贸易融资"方式帮助富邦公司、昌立明公司解决认购资金问题,同时为富邦公司拆借其他经营活动资金1.9亿元.
2007年2月,郑汝昌、戴琨、郑海若等人先后到民生银行(8.56,-0.23,-2.62%)昆明分行、兴业银行(38.81,-0.58,-1.47%)昆明分行办理了汇票贴现,共计获得贴现资金9.8137亿元,随后将贴现资金中的3.325亿元提供给富邦公司,富邦公司以每股9.5元的价格认购了3500万股云铜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昌立明公司用贴现资金中的2.375亿元,以每股9.5元的价格认购了2500万股云铜非公开发行股票.
随后,陈少飞通知郑汝昌与云铜股份公司财务部主任俞明晞,从贴现资金中再拆借1.9亿元给富邦公司用于经营活动.
对于贴现资金剩余未使用部分,昌立明公司归还了云铜.云铜公司签发给昌立明公司的10亿元汇票到期后,该公司于2007年8月~10月间分次归还了云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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