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对可口可乐说"不"的中国新生的反垄断机构再次面临考验,但恐难以影响"两拓"合资进程.
7月29日消息 昔日的"师徒"正在变为剑拔弩张的对手.澳大利亚人忽然发现,半年前还在向他们虚心请教反垄断法问题的中国人,面对力拓宣布与必和必拓这一合资的举动,发出了强硬的声音,而其倚仗的武器,正是条文不足60条的中国《反垄断法》.
6月5日,力拓单方面宣布终止与中铝195亿美元的交易,同时宣布与必和必拓的合资计划:必和必拓出资58亿美元,以确保双方共同经营西澳铁矿石生产项目的公司50%之权益.此举一时令中铝蒙羞,且令中国震怒.
6月16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司长陈燕海公开发表了明确反对"两拓"联合的意见,并表示,这一明显带有垄断色彩的联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此前一天,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也表示,根据中国《反垄断法》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之规定,如果相关经营者在中国市场上销售额达到一定份额,即适用中国的《反垄断法》.两拓合资应在此之列,他强调,商务部还未收到相关申报.
当然,商务部绝不会是"说说而已".就在三个月前的3月18日,商务部曾依据《反垄断法》阻止了可口可乐24亿美元对汇源果汁的收购,这让去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反垄断法》首次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根据事后披露的信息,商务部在否决这一交易之前的2008年底,曾认真向澳大利亚法律同行请教过该国反垄断法的相关案例-2003年,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保护委员会(ACCC)否决了可口可乐公司对Berri公司的并购,这一案例给了中国极大启发,该案中提到的"传导效应"最终也成为商务部否决汇源并购案的重要理由.当时,澳大利亚政府及法律人士对反垄断法的深刻理解,曾给中国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而这一次,中国人试图依靠《反垄断法》挑战来自澳大利亚的矿业巨头力拓,则令澳大利亚人震惊不已.不过,澳大利亚人或许也仅仅是震惊而已,矿业巨头们对于反垄断法律体系规避之娴熟,已令交易的反对方越来越难以找到他们的法律漏洞了.
此前,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体系正是两拓联姻的最大障碍.2008年2月,必和必拓正式向力拓发出收购要约,但当年11月,必和必拓却收到了欧盟的初步否决意见.11月底,因公司股东反对并购交易,必和必拓最终放弃了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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