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嘉鱼县蛇屋山金矿发生抢劫案,350余公斤载金碳(黄金半成品)被劫,价值7.2万元。昨悉,当地检方已经对涉案的4人批准逮捕。
检方查明,被批捕的胡某、黄某、陆某、骆某均系大冶人。他们今年先后两次去嘉鱼一金矿踩点,预谋盗窃载金碳。8月19日凌晨2时许,胡某伙同黄某、陆某、骆某等人乘坐马某驾驶的一辆货车窜到嘉鱼县蛇屋山金矿车间,盗窃黄金半成品(载金碳)。盗窃过程中,胡某等人被值班人员发现,值班人员当即制止,胡某等人持刀相威胁并将值班人员的手、脚、嘴用透明胶绑封住,抢走了黄金半成品(载金碳)352千克,价值7.2余万元。当地群众发现后迅速报警,并协助警方及时将这四人抓获。
嘉鱼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认为,胡某等人在盗窃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符合抢劫罪的犯罪特征,现以胡某等人涉嫌抢劫罪决定对此四人予以批准逮捕。(记者 蒲哲)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