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最大的黄金期货案昨日在杭州开庭,从始至终,该案一直扑朔迷离.
昨天,浙江世纪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世纪黄金")董事长张勇和系统工程部经理王剑平,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抽逃出资罪站上了被告席.
CBN记者了解到,地下炒金案的关键平台--网上黄金期货交易系统,就是由王剑平开发的.此外,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还提审了世纪黄金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华,但是张华称,自己的确是所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没有任何决策和经营管理权,公司的一切营运都由张勇一个人说了算.
经证实,短短几年间世纪黄金共招揽"客户"1万余人,涉及浙江、上海、福建、河北、山西、深圳等多个省市,其非法交易总额高达583亿元(为保证金杠杆化后的合同交易额).
"张勇他们可以随意掌控投资者的盈利与亏损,往往先让对方赚到蝇头小利,让投资者投入更多资金后使其出现巨额亏损,相当于把钱都收到世纪黄金手上了."公诉方称.
公诉方认为,张勇为了规避监管,将其所从事的交易命名为"世纪黄金金条回购与逆回购",并修改客户协议书中与期货相关的概念,比如将"保证金"变成"定金"、将"强行平仓"变成所谓的"违约处置"等,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欺骗性.
"王剑平帮助张勇设计了交易系统,该系统会参照国际黄金价格,经过处理后在网上进行跟踪报价."这让参与的投资者认为世纪黄金系统是与国际黄金交易接轨的.但实际上,该公司的黄金交易与国际黄金市场并不接轨,只大致上按照国际即时金价的浮动报价,供客户进行参考,客户可以选择买进或者卖出,而公司在交易中同时充当买方和卖方,并按每笔交易向客户收取"网络使用费"和"仓储费".
公诉方同时认为,张勇的交易大盘由他一手掌控,并无黄金交易仓单下到国外."我们只是做现货交易."张勇在法庭上称,其公司从未涉触过期货交易,是实质上的现货交易,与买家签订的合同上也明确规定了可在付款后的一定期限内收到同价值的黄金现货.
张勇的辩护律师认为,"世纪黄金"的经营模式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而且经营三年之久也没有出现过一单违约交易,虽然尚未能取得政府部门的认定,但其的确存有一定数量的黄金储备,而且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也达到了标准的20%,因此,应该给予合法化的肯定."网上黄金交易系统只是篡改了部分术语,原则上的交易事项并未改动,不应被认定为非法黄金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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