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矿井、2000余家煤炭企业不久将从山西省的土地上消失,而曾经暴富的煤老板也将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垄断”和“竞争”、“安全”和“增产”之间的天平还在摇摆。
在政府的助力推动下,同煤、焦煤、阳煤、晋煤、潞安集团、煤运集团等七国有煤炭企业作为兼并主体正在快马加鞭地整合其它煤企。
然而,围绕着“补偿标准”,兼并双方之间的讨价还价,整合进程未必可以一帆风顺。而收购资金的筹措、安全改造、产能提升等对兼并重组方也并不轻松。
补偿标准“过粗”?
对于被“收编”的煤矿企业,山西省给出了统一的补偿标准。在退还剩余资源量价款的基础上,向被兼并企业补偿原采矿权价款的100%和50%。
“补偿标准是影响兼并重组进程的核心,不过,整合是一个过程,后面或许还有文件要下”山西省一位参与煤炭资源整合的律师说。
由于我国实行采矿权有偿制度,煤炭采矿权价款主要取决于煤种和资源储量。对于被兼并煤矿而言,其价值主要是采矿权价款和建矿投入的固定资产。
该律师称,这个补偿标准对被兼并煤企来说是较低的,补偿吨价也就3.8元或多些,但煤老板按市场价算,每吨差价近2000元,损失不小,自然有些就不愿意干。
与煤老板“市价补偿”的诉求不同,山西省一位煤炭研究专家认为,这次兼并重组不适合对挂牌价进行补偿,因为整合主体是政府限定的几家大煤企,也多是临近被兼并煤矿,这就不可能按现价进行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补偿机制虽然对被兼并煤矿有所补偿,但并没有提及整合关闭的煤矿企业。
“对于一些证照齐全生产合规的被关闭企业,确实在补偿上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上述律师认为,整合关闭的企业如果是不合法、安全生产不规范的,政府关闭不用补偿。
按山西省重组规划,8月底将全部完成兼并重组的协议签订工作,9月新的企业主体要入场开工。然而有媒体报道,已签约的多是协议框架,仍有部分煤企没有签约。
尽管兼并双方就补偿有争议,但整合势不可挡。上述律师称,“主体先移交,再谈价格”,但还是按照已出台的补偿标准来谈。不然报批方案通不过国资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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