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矿业权核查项目办公室获悉,目前湖北省17个市(州)中已有12个市(州)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野外实测,全省已完成野外实测3774个,占应完成工作量的90%。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野外工作的收尾阶段,计划在11月完成全省的外业验收。
湖北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湖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由分管厅长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过问、协调相关事宜。确定了“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领导,各市(州)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实施,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按测区布置、以矿区为单元,落实到每个探矿权和采矿权,统一标准,分片负责,开展全省矿业权核查”的组织模式。以下发文件的形式,部署、组织、督察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科学划分类别,提高实地核查效率。湖北省结合实际,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全省矿业权分为三类:资料可利用程度高的矿业权、特别是做过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的矿业权,砖瓦、砂石、黏土矿等矿业权,基础资料缺少、需要进行实测的矿业权。根据不同类别的矿业权,采取不同的核查方法,在遵守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分别进行实地测量,提高了野外实地测量效率。
三是坚持资料共享,减少野外工作量。充分利用储量核查和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要求各储量核查承担单位提供已形成的最新开拓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安排专门经费,向省地调院积极收集全省铁、磷矿种的储量核查资料,大大减轻了野外工作量。
四是重视控制测量,为实地核查打下坚实基础。对有CORS系统的地方,可不进行控制测量,直接利用CORS系统;对没有CORS系统的地方,统一进行了技术设计。控制测量成果提交后,邀请专家对成果把关审查,保证成果质量。此外,湖北省矿业权实地核查重视与储量利用调查等工作结合,重视矿业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