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青海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会议上,青海省副省长徐福顺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推进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相衔接、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及安全生产相统一、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在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整合工作任务收尾的同时,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矿业权设置情况,并将符合条件的矿区全部纳入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范围。
经过多年的艰苦工作,青海省认真组织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矿山布局进一步合理,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存在矿业权设置不尽合理、地区整合进展不平衡等问题。
对此,徐福顺强调,青海省整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结合全省优势资源矿种、矿业权设置,尤其是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的矿产资源勘查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紧紧抓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这个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力推进整合工作。要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将有限的矿产资源向经济效益好、综合开发能力强、产业链条长、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环境污染少的矿山企业倾斜。把煤炭、有色金属、盐湖等矿种和具备统筹部署、整装勘查的矿产资源勘查区作为整合的重点,按照“做大、做强”的原则,不断创新整合模式,鼓励优强企业充分利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运用市场方式实施整合,培育壮大矿业龙头企业。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努力做好矿业权设置、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整合工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矿产资源综合开发、有效配置和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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