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密此次关闭314家采石场,尽管其主要动因可能是治理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也有调整经济结构之意,但对于那些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开采权和经营权的采石企业,这样一刀切地关闭之后,并在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没有与企业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以至于这些企业至今不知道“被关闭”的真实原因,同时蒙受巨大的财产损失,这本身是否符合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幕拉开,今后或将面临更多的类似问题,从新密的案例看,建立企业与政府间的有效沟通机制应是当务之急。
“这些都是我们已经整理好的材料,由于时间太紧张,还有一部分没有带过来。”近日,河南省新密市某大型采石场老板黄明德一口气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面前拿出了近十份材料,包括《新密市采石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复印件等。
从去年6月份要求整治,到随后被要求“自愿关闭”,新密市大大小小314家采石场目前正遭遇着突然而来的“铁腕整治”。采石场所需炸药的供应被控制,电力供应也被切断,更主要的是,市政府尚未明晰的政策,让这些企业不知未来命运究竟如何。
针对此事,拨通了新密市委书记王铁良的手机,不过他拒绝了电话采访的要求,表示“要了解情况到新密来谈”。
关闭采石场的损失,让黄明德们曾经在网络上发帖希望引起媒体和社会的注意。日前,他们又专程来到北京会见律师团,寻求法律上的支援。
突如其来的整治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9年的6月22日。该日,新密市突然发布了《新密市采石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通知“整治全市范围内所有采石场及采石废弃场地”,规定的时间是一个月,即6月23日至7月23日。“我们去年3月17日才拿到的验收合格通知开工生产,为什么突然整治呢?”与黄明德一起的另一采石场老板李兵说。
根据该方案,在整治后,要求企业年产达到20万立方米。“对于我们来说,规模扩大并不是问题,就是多投点资。”黄明德表示,但采矿许可证上的开采量是国土资源局规划制定的,在他给记者出示的采矿许可证上,就标注着“许可范围:露天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5万吨/年”。因此,开采规模并不能随意扩大。
更引发质疑的是,整治方案提出的“原料和产品要进入全封闭料库封存”。李兵认为这既不必要也不现实,因为原料和产品堆存后是静止的,并不产生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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