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8年之后,在冬季用煤高峰、节日储备因素以及“12.5”山西洪洞县重大煤矿爆炸事故之后煤矿安全治理措施的共同推动下,山西省、秦皇岛等主要集散地区和重点煤炭消费企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煤炭资源不足现象,促使市场煤炭价格在短期内出现了急速上涨。到2008年1月中旬,山西大同地区发热量5800大卡/千克动力煤的上站价格已经达到了380元-400元/吨,比2007年底上涨了50元-60元/吨;秦皇岛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发热量5500大卡/千克动力煤的平仓价格也升至575元/吨以上,比2007年底上涨了55元/吨以上。
笔者建议,要防止市场煤价“高处不胜寒”,具体分析如下:
1、政府抑制物价上涨的政策和措施不支持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分析了国内国际市场和价格形势,部署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提出了当前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四项措施,其中第一条便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明确规定近期不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
事实上,此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已经提出: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要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基调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越来越严厉和明确的抑制物价上涨的措施,在限制石油、电力等其它能源价格上涨的同时,也必然对煤炭价格的上涨产生强烈的抑制作用,不支持煤炭价格过快、持续、大幅度的上涨。
2、市场煤炭价格的整体涨幅已经过大,继续上涨的压力不言而喻。无论是与该地区历史市场动力煤的价格走势相比,与同期其它能源价格的涨升幅度相比,还是与同期电力、冶金等相关行业产品价格的上涨水平相比,这一阶段市场煤炭价格上涨的速度都堪称“过快”,整体涨幅明显偏大,煤炭价格继续上行的压力已经越来越大。
3、持续走高的煤价对煤炭消费和需求的抑制作用明显,煤炭供求的活跃程度或将走低。这两年无论是重点合同电煤还是市场动力煤,其价格水平均得到了全面大幅度的提高,但是“煤电价格联动”政策自2006年5月1日之后却再也没有实施,电力企业控制生产成本的压力一直难以释放,面对2007年下半年以来市场动力煤价格出现的大幅度上涨,电力企业尤其是不能享受重点电煤合同价格支持的电力企业,对煤炭价格的进一步上涨的消化和承受能力已经越来越弱,必将抵触和抑制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扬。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