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历时一年有余,在大开言路、集思广益、认真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和总结各地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关成果正以国土资源部文件的形式陆续出台。
在地质找矿保障工程即将启动之时,我们穿越时空,回望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地质工作,从中可以感悟到地质找矿新机制在我国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和整个中国矿业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作用,更能够领略到新机制在推动我国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中的重要性。
《中国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全方位透视》专题陆续推出地质找矿新机制系列述评,回顾新中国地质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剖析新时期地质工作面临的难题和困境,汇集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凝聚的共识,总结“大讨论”中各地探索构建地质找矿机制的经验。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断推动着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国有地勘单位以市场主体身份跨入矿业市场
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进程中,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和基础支撑,地质工作多年来一直在不停地探索着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回望计划经济时代,那时候的地质工作由国家大包大揽,找矿计划由国家统一部署,找矿成果上交国家,国家再无偿提供给矿山企业。在这种体制下,国家是地质找矿工作的唯一投资者,地勘单位是国家地质找矿的唯一实施者。毋庸置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勘队伍,为新中国经济建设提供了能源资源、矿产资源保障,卓著功勋,永载史册。
然而,当中国跨入改革开放年代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地质找矿囿于原有体制,难以与市场需求接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工作效率低下、找矿成果不明显等诸多弊端显露无遗。
地质勘查体制必须改革,地质找矿机制需要新的探索。
改革,首先端掉了国有矿山企业无偿取得矿产资源和接续资源基地的“免费午餐”——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者采区,必须以市场主体的身份,依法有偿取得矿产资源或通过市场方式获得采矿权,同时享有作为市场投资主体获取收益的权利。作为矿业产业链条中改革的先行者——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一方面为矿业权市场奠定了“需求方”,另一方面也倒逼着探矿权管理制度加快改革步伐,促使上游的矿产勘查单位必须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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