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人大代表就我国矿产资源浪费等现象提出调整资源税的提案,希望能尽快调整资源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
资源税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体现的是资源国有、任何人都需有偿开发和使用的原则。该税种在我国于1984年开征,1986年和1994年进行了改革。但我国资源税长期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即税负过低,直接导致我国本来就稀缺的资源被浪费,环境也受到很大的破坏。 由于资源税税负较低,使得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粗放、浪费严重。据统计,自建国以来至2003年,中国累计产煤约350亿吨,煤炭资源消耗量超过1000亿吨;以油田为例,国际上油田回采率平均为60%以上,而陕北一些油井的回采率只有10%。 提案提出三方面调整意见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