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至6日,西藏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郝鹏率领工作组深入到日喀则地区仁布县、南木林县、谢通门县、白朗县、江孜县及日喀则市,开展实地调研,检查督导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日喀则地委书记格桑次仁陪同调研。
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把丰富的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同时,保护好高原生态环境,是郝鹏关心的大事。在南木林县艾玛乡牛谷沟,郝鹏一行实地检查了砂铁矿禁采的有关情况,郝鹏说,自治区政府在西藏范围内实施砂铁矿“禁采令”,旨在表明自治区在矿产资源开发上坚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鲜明态度,绝不允许破坏我们西藏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在考察谢通门雄村铜矿和泰盛矿业选矿厂时,郝鹏嘱咐业主单位和随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矿业开发一定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矿区周边环境建设,努力致富一方百姓,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西藏日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