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从今年起将创新煤矿劳动用工方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省煤炭局要求,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创新煤矿劳动用工方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尽快使劳动用工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职工培训率、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百分之百。各产煤县要根据煤矿企业的需求,统一招聘、培训煤矿工人,并代表政府行使对煤矿用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地方煤矿用工必须通过这个中心招聘经过培训合格的工人,井下作业不得承包,更不准包工头自行招用工。(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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