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内蒙古、山西、河南等省份煤炭重组实施之后,山东省“煤炭大集团”重组方案亦已敲定。
山东省煤炭重组实行“6+1”模式,即作为龙头企业的兖矿集团保持不动,枣庄矿业、淄博矿业、新汶矿业、龙口矿业、肥城矿业、临沂矿业等6个省管煤炭企业联合组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此番运作,山东将在两年之内培养起紧随神华、中煤之后的亿吨级煤炭集团。山东省国资委给出的解释是:“山东7大煤炭巨头各自为战,竞争激烈,每每发现大型煤田便分而食之。这也造成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现象。组建大集团一是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增强本省企业扩区域获取资源的能力。”
不惟山东,“十二五”期间,晋陕蒙宁豫等煤炭大省都在争相培养省属煤炭“巨无霸”。地方政府正在逐渐扩大对本地煤炭资源的掌控。
业内人士分析,地方组建煤炭大集团有两层深意:一是地方政府希望在以煤为主的消费时代树立自己的核心地位,掌握煤炭定价、产量的主动地位;二是地方政府希望培养大型地方煤炭国企,与国有煤炭企业竞争。
地方煤炭重组“大跃进”
按照国家能源局“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国内年产亿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达到6-8个,年产5000万吨-1亿吨企业达10个以上,特大型煤炭企业产量占国内总产量的一半以上。
同时,“十二五”期间建设新疆、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冀中、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14个大型煤炭基地。
实际上,在“十一五”期间,上述煤炭基地所在的晋陕蒙宁冀豫等各省(区)就各自开始筹划煤炭大集团蓝图,煤炭资源不断向省属国有企业集聚。
可以想象,在煤炭资源日渐稀缺、企业之间势力增强的格局下,煤炭资源的竞争将益发激烈。
2009年,山西以省管五大煤炭集团、山西煤销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等7家企业为主体拉开了以大并小、以强并弱的煤炭资源整合风暴。规划到2011年,这七大集团中的3家将变身为亿吨级产能大鳄,4家的产能将扩大至5000万吨级,煤炭总产量占山西省的7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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