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经济工作中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3月5日上午9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是说。
受到当前“外冷内热”的复杂经济环境影响,此前呼声很高的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将再度面临防止通货膨胀的宏观调控压力。在这种背景下,资源要素价格增涨,则会助推物价飙升;不涨,则会延缓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改革开始进入深水区。
尽管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了九项措施平抑物价,抑制通货膨胀,但同时还是为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埋下了伏笔。在报告涉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中,提到要“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这意味着,进行要素价格改革不过是时间早晚的事。
实际上,在2007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曾提出,要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形成机制,加快资源价格改革的步伐,但面临微妙的宏观调控形势,相关措施迟迟未见出台。
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政府工作报告有清晰的认识。“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增长方式粗放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等相关的表述说明,进行资源要素价格改革,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那么,资源类基本要素价格改革究竟应该如何进行?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必须调整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要从严控制,防止出现轮番涨价”。
在国际油价过百、铁矿石价格飙升的巨大外部压力下,我国资源基本要素价格在政府指导下长期偏低,未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进一步导致了资源、能源产品消费的快速增长,而且还造成高耗能产品的大量出口,提高了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了我国的贸易顺差,加大了人民币升值压力。这显然不符合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对此做出了回应:限制和禁止高耗能、高排放和部分资源性外资项目,切实纠正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的做法。
有关部门也曾多次表示要加快推进资源类基本要素价格改革,但由于担心此举会提高通胀预期,推动物价进一步上涨,因此迟迟没有出台相应改革措施。涨还是不涨,看似尴尬的一对矛盾,实际在考验政府宏观调控的智慧。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