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的重要性决定了其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因此国家对能源价格改革极为慎重。
○近期关于能源法的讨论,对于我国能源价格改革的推进无疑是一个利好。新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并对不同类型的能源产品分别规定了改革的目标。新能源法将在法律上确定我国能源价格改革的方向,推动我国的能源价格改革。
○要想推动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的能源价格改革,我国还应该尽快建立完善重要能源储备制度,因为它不仅有利于能源产品走向市场后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还关系到我国的能源安全。
○专家指出,虽然短期来看,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可能会给物价上涨带来压力,但从长期来看,目前存在的问题都根源于能源产品价格机制的不完善。因此,大力推进能源价格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今年年初,我国又一次出现了煤电油运全面告急的状况。突发的自然灾害是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但是在其背后,我们不难发现,我国能源产品价格长期扭曲,是造成煤电油运供应紧张的深层次原因。继续推进能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在艰难中跋涉
能源的重要性决定了其价格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因此国家对能源价格改革极为慎重。目前我国重要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基本上还是由政府定价。相对来讲,煤炭价格机制改革迈出了很大的步伐,从提高统配煤矿出厂价格到调放结合,逐步放开煤炭价格,直到2002年国家取消了电煤指导价。如今政府在每年的煤炭订货会上,只起着协调电煤企业与电力企业协商价格的作用。煤炭的定价机制逐渐走上市场定价的道路。
电力和石油价格机制改革的步伐则相对缓慢。电力领域在实现了厂网分开之后,由于“电荒”一度迫使改革的步伐放缓,差别电价在许多地方并没有得到落实,大用户直购电还在试点,电价改革的核心“两部制电价”依然具有价格双轨的色彩,竞价上网的步伐还比较缓慢。在石油领域,虽然原油价格已经与国际接轨,但是成品油价格仍然没有放开,造成了诸多矛盾。
煤电油价格机制改革的不同步,还造成了许多新问题。一方面,市场煤和计划电的矛盾难以彻底解决。煤炭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电力企业的发电成本随着电煤价格上涨而增加,电价却由政府确定,电煤价格上涨的成本都由发电企业来承担,虽然实行了煤电联运,但是基本上主动权在煤炭一方,所以每年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在煤炭价格谈判中的胶着状态迟迟得不到缓解,完全市场化的煤电联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成品油与原油定价机制的不同也导致国内成品油与国际原油价格倒挂,其造成的亏损由炼油厂来承担,同时,还出现了成品油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倒挂的现象。“油荒”不时出现与此有着很大的联系。近年来,虽然成品油领域改革的步伐未停,“原油定价法”渐渐浮出水面,投资门槛也在降低,竞争机制逐渐引入,但是其价格机制的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