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泰富公布,旗下江苏利港电力及江阴利港发电(电力公司)与中信轮船订立煤炭运输总协议,据此,中信轮船同意向电力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
中信泰富3月19日发布公告称,江苏利港电力及江阴利港发电(电力公司)与中信轮船订立煤炭运输总协议,据此,中信轮船同意于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向电力公司提供煤炭运输服务,由华北及华东的港口运输煤炭至邻近电力公司旗下发电厂的码头。
服务费将由电力公司与中信轮船不时确定的每吨运输费的当时?价计算,于06及07年分别约9,800万元人民币(1.078亿港元)及1.97亿元人民币(2.167亿港元),而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3个年度各年上限分别为5亿元人民币(5.5亿港元)。
中信泰富持有江苏利港电力65%,另持江阴利港发电71%,而中信轮船为中信泰富主要股东中信(香港集团)的附属公司。
(世华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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