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国家政策,广西一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让其替矿领导下井,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事一经曝出,惹得公众心中不平。而在产煤大省山西,有人或许有这种担心,但随后的报道让人们打消了这种想法。在国家下发《规定》后,曾有几家中央媒体的记者到山西一些煤企进行暗访,结果发现很多煤矿都在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安全是煤矿生产头等大事,山西的落实工作正在紧张踏实地进行。
“就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事宜,我们已和省煤监局起草相关细则,近日正式出台。”山省煤炭工业厅办公室负责人说道。细则颁布后,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将联合省煤监局,对全省煤矿实施全面排查。
事实上,今年9月4日国家安监总局下发规定不久,省煤监局就向全省煤企转发了文件,并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纳入山西省煤矿监察执法计划。紧接着,省煤监局还召集省属大型煤矿安全副总开会,解读并现场传达了这一制度。
同煤集团塔山煤矿副总经理沈明柱透露,目前他们矿有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13人,已全部实行带班下井。
多数煤矿已实现
根据规定,“领导带班下井”中所说的煤矿领导,是指“包括煤矿矿长在内的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必须带班下井,并且和工人同时升井。
其实,在国家下发相关规定之前,该省一些大型煤矿就开始施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只是和之前的做法相比,现在的规定更加严格和细化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透露说。据了解,潞安集团每月对副总工程师以上矿领导下井带班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要求各级矿领导下井数要各占当月下井总数的三分之一。
目前,该省多数煤矿集团都把“领导带班下井”列入煤矿安全监管范围,并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许多煤矿要求分管生产、机电的矿长每月至少要下井15次,一般的矿领导不少于8次。
纳入监察执法计划
在《规定》发布后不久,省煤监局就以文件形式向全省煤企转发,并将纳入山西省煤矿监察执法计划。
“我们已经把‘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作为煤矿监察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了年度监察执法计划,每年开展2到4次专项或重点监察。”省煤监局办公室主任王志杰说道,山西省各地煤监分局已经接到通知,在近期对辖区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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