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13149个非油气矿山调查表明,全国需要部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212个,治理矿山总数15678个。
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成果顺利通过了专家的评审鉴定。这标志着历时5年的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已全面完成。
据了解,本次调查旨在摸清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查明主要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和开展矿山环境整治、矿山生态恢复与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据介绍,本次调查是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精心组织下,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并联合全国31个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共同完成的,调查成果已汇聚成《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综合研究与成果集成》。
专家表示,这项全面系统开展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在我国尚属首次。调查工作是在中国地质调查局2002年启动的全国以省(区、市)为单元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对取得的调查数据资料进行全面统计整理、分析研究和成果集成,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做出了评价,提出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对策和建议,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来自国土资源部的资料显示,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共调查各类非油气矿山113149个,涉及开采矿种 193种,估算年采掘矿石总量82.05亿吨。
调查结果表明,由于长时间、高强度的矿山开采,造成大量土地荒废,生态环境恶化,有的地方发生大范围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据调查统计,到2005年底,全国矿山开采共引发地质灾害12379起,死亡4251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1.6亿元。其中,因矿山开采引发地面塌陷4500多处、地裂缝3000多处、崩塌1000多处。全国因采矿活动形成的采空区面积约80.96万公顷,引发地面塌陷面积35.22万公顷,占压和破坏土地面积143.9万公顷。在建矿、采矿过程中强制性抽排地下水以及采空区上部塌陷使地下水、地表水渗漏,严重破坏了水资源的均衡和补径排条件,导致矿区及周围地下水位下降,引起植被枯死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采矿形成的矿坑水、选矿废水以及采矿废石、煤矸石、尾矿渣等堆放不当,构成了矿区水体和土壤的污染源。根据调查数据统计,全国采矿活动平均每年产生的废水、废液约60.89亿吨,排放量约47.9亿吨,采矿活动每年产生的尾矿或固体废弃物量约16.73亿吨,排放量14.54亿吨。到2005年底,全国尾矿或固体废弃物的累计积存量约219.62亿吨。 [1] [2] 下一页 |